很多养殖场的经营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即养殖场的土地为耕地或者其他用地(不包含基本农田),没有进行农业地转用,即转为“农业建设用地”,从而将养殖场认定为违法建筑。但究竟是不是违法建筑,就要弄明白自己的土地性质是什么?必须要转化为农业建设用地吗?
经营性养殖属于哪种用地情形呢?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农用地管理通知”)的相关规定,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
由此不难看出,经营性养殖属于设施农用地,而并非农业建筑用地,同时“农用地管理通知”同时明确了,“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以,以违反了土地使用性质而认定畜禽舍是违法建筑的说法不一定是对的。
是不是养殖场内所有的建筑都不需转为建设用地呢?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与农业相关的建筑都是设施用地,譬如: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需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那么,设施农用地都包括哪些呢?
设施农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具体如下: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具体如下: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英淇拆迁律师团提示
如果您的畜禽舍没有按照规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其程序及结果都可能存在问题。
在此之前,我们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发表过相关看法,“要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年限、政策”等问题衡量是否为违法建筑,不能过于草率的认定为违法建筑。若您也遇到此种情况,要尽快启动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