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不花钱坐火车的目的,铁岭妇女金某动起了歪脑筋,花钱找人制作了假铁路工作证和铁路通勤乘车证,不想被铁岭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不但得补交近百次火车的全部费用,还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9月15日7时50分许,铁岭所所长王太伦带领民警刘忠剑在铁岭站进站口值勤,配合客运部门对旅客进行实名制验票,发现一名进站女子持有的铁路工作证和铁路通勤乘车证可疑。民警随即上前对该女子进行调查,并对可疑证件进行拍照,经铁路专业部门鉴定,该女子所持的铁路证件为伪造证件。
经询问,该女子名叫金某,今年41岁,辽宁铁岭人,在开原市从事服装生意。看到铁路职工持有铁路工作证和铁路通勤乘车证坐火车不花钱,今年三月就在街上找了一家复印社化了100元钱制作了假铁路工作证和铁路通勤乘车证。
在此期间使用假冒证件在铁岭站和开原站间往返乘车90余次往返,偷逃票款1000余元。
根据金某的行为,沈阳铁路公安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并收缴其使用的伪造证件,同时追缴火车票款1620元。